Wednesday, April 29, 2009

民主,却不一定保障人权

龙姐姐的书真是让人视野大开。

民主制度中,多数一样可以欺压少数。
捷克,作为一个新兴的民主国家,却可以投票决定修一堵禁止吉普赛人越界的墙,公开歧视属于少数的吉普赛人。

难道人总是对异于自己的事物感到害怕,产生排斥心理吗?
因为人总是需要别人的认同,所以难以容忍“不像”自己的人,因为“不像”自己的人不会认同自己。
人也需要自我的认同,久而久之,潜意识的就总是拿自己的一套框框去套别人,套得进去的,就拉拢,套不进去的,就排斥,甚至屠杀。

莫非这是人类的天性?或者动物本性?那么真是可悲,人类经历了这么久,积累了几千年的文化,还是难以和动物撇清关系。
种族主义,民族主义,爱国主义,这些到底是人类文明的产物,还是动物本性套了件漂亮的外套?

尊重差异是多么重要。
你信仰什么,遵守什么,我都尊重你,但是这并不强迫我接受你信仰的,接受你遵守的。
我可以保持我的信仰,我的规则。
我尊重的是你选择的自由,你作为"人"的权利。否则,我做的一切,前提不过都是把你当作"动物"对待。

1 comment:

HF said...

所以光有民主(你这篇文章里的民主可能仅指民主选举)还不够。一个良好建立的国家还得有一套好的宪法,公正独立的司法机构;而这两点在没有民主的情况下无从建立。